2015年“股災”期間由公安部副部長指揮調查的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操縱期貨市場案有了新進展。上海市一中院經審理查明,伊世頓公司此次非法獲利人民幣3.893億余元,但這一數字較此前新華社報道的20多億元減少很多。
6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伊世頓公司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893億元。
伊士頓的兩名直接負責人員高燕和梁澤中也分別被判刑。高燕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梁澤中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華鑫期貨公司技術總監金文獻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和職務侵占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經查明,金文獻除為伊世頓公司接入系統提供便利外,還利用職務便利侵占華鑫期貨有限公司資金人民幣1348萬余元。
上海市一中院認為,伊世頓公司、被告人高燕、梁澤中、金文獻的行為均構成操縱期貨市場罪,系共同犯罪,且系情節特別嚴重。金文獻的行為又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當兩罪并罰。但鑒于伊世頓公司能認罪、悔罪,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高燕、梁澤中均具有自首情節,能認罪悔罪,依法可以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鑒于金文獻兩罪均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分別減輕處罰。
但對兩名俄羅斯實際控制人并未進行宣判,僅表示另案處理。目前尚無上述兩人已被抓捕信息。
獲利細節
在公安介入調查前,伊世頓已經蟄伏中國股指期貨市場兩年時間。在貿易公司的馬甲保護下,兩名俄羅斯人扎亞及安東注冊的伊世頓貿易大量參與股指期貨市場,并利用快于國內機構的高頻策略快速積累財富。
2013年6月起,伊世頓公司為逃避證券期貨監管,通過高燕、金文獻介紹,以借用或者收購方式,實際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個法人期貨賬戶,與伊世頓公司自有賬戶組組成賬戶組,進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期貨合約交易。
2015年初,伊世頓公司將自行開發的報單交易系統非法接入中金所交易系統,直接進行交易。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該公司利用以逃避期貨公司資金和持倉驗證等非法手段獲取的交易速度優勢,大量交易中證5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滬深3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共377.44萬余手,從中獲取非法利益人民幣3.893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