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的罰單顯示,山東商河農村商業銀行(下稱商河農商行)因員工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罰75萬元,該行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銀之也因此被罰5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0年8月3日。
山東銀保監局對商河農商行的罰單顯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員工貸款管理不審慎,員工行為管理失范,會計及柜面業務風險管理不到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罰款75萬元。
商河農商行董事長王銀之的個人罰單顯示,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是對員工貸款管理不審慎,員工行為管理失范,會計及柜面業務風險管理不到位問題負領導責任。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罰款5萬元。
今年以來,商河農商行作出了一系列人事調整。根據銀保監會網站的批復,4月10日,商河農商行行長王闊的任職資格被核準。5月26日,商河農商行副行長信濤的任職資格被核準。
此外,今年以來,商河農商行還有5名董事的任職資格和2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被核準,5名董事分別為郅良杰、王樹軍、王闊、丁紹武、張紹國,2名獨立董事分別為辛立國和劉冰。
商河農商行近年來沒有披露該行的年報。根據中國貨幣網網站披露的商河農商行2018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截至2017年9月末,該行的資產總額為62.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