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交易的是期貨,并非現貨,這兩者有本質的區別。WTI原油不止下探至1.02美元每桶,在4月21日下探至-40.31美元每桶。
那么這意味著什么呢?意味著交易機制的不完善,除此之外,并沒有太多的意味,畢竟6月份WTI原油期貨仍然在10美元以上,現貨期貨也并未出現為負。
不僅是WTI原油期貨,幾乎所有的期貨合約都有類似的“烏龍”交易,比如我國期指合約的2017年3月14日的烏龍指(很多)。顯而易見,這是交易機制本身的問題,而非現貨交易價格。
WTI原油期貨跌至為負,這是由于交割換月所造成,想繼續持有合約必須換月,而一旦換月至少有2%的損失。而期貨合約為負誰都沒有經歷過,認為跌至為零也就那么回事,導致接近于零時仍然堅持多頭,然而交割期限一到必須交割,可大多數交易者都是現金交割,才會在極短時間內從0跌至-40.31美元每桶。
期貨合約價格為負由于交易機制存在相應的缺陷所致,并不意味交易商不要原油了還要付40.31美元每桶——這不是強買強賣嗎?你見過買東西付了錢以后不要了,退款還要倒貼本金的兩倍嗎(多頭平均持倉成本20美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