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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或 本公司 )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合理控制財務成本,同時使公司能夠靈活選擇融資工具,及時滿足資金需求,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擬發行不超過等值于70億元人民幣的債務融資產品,包括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
一、發行方案
1、發行規模
公司擬申請發行不超過等值于70億元人民幣的債務融資產品,包括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
2、發行時間
公司將根據實際資金需求情況,在相關產品監管審批或注冊有效期內一次性或分期發行。
3、募集資金用途
公司發行債務融資產品募集的資金將用于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債務等。
4、發行期限
公司擬注冊發行的各類短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擬注冊發行的各類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具體發行期限將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以及市場情況確定。
5、決議有效期
本決議的有效期為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或者公司股東大會就此作出新的決議之日起,以孰早為準。
二、發行相關的授權事項
為更好的把握債務融資產品的發行時機,提高融資效率,特提請股東大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并由董事會轉授權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全權辦理債務融資產品發行相關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政策及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制定和實施發行的具體方案、決定債務融資產品發行上市的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公司需要及市場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或調整發行的品種、各品種金額、是否分期發行及在注冊通知書或監管批文有效期內決定各期限發行金額的安排、發行時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發行方式、是否設置回售條款或贖回條款、確定并聘請中介機構、承銷方式、定價方式、票面利率或確定方式、募集資金使用的具體細節、償債保證措施、擔保等增信事項、債務融資產品上市與發行等。
2、根據監管機構意見和/或市場條件的變化,對發行方案及發行相關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調整。
3、代表公司進行債務融資產品發行、上市相關的談判,簽署與債務融資產品發行及上市相關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進行適當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動,決定/辦理其他與發行、上市相關的具體事宜。
5、上述授權事項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三、發行相關的審批程序
本次公司發行債務融資產品的發行方案及授權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報相關主管部門獲準發行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相關發行情況。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