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說,債券的價格不可能為負,這就跟“你不可能把錢借給別人,還要倒給別人利息”是一樣的道理。
舉個例子,有一個企業,發行了100元面值的債券,約定5年后到期償還100元,中途不支付利息。購買該債券的人,要獲得收益,購買價肯定會低于100元,可能是90元,可能是80元,這取決于預期收益率和對債券風險等因素的判斷。如果花90元,買了這份債券,那么5年后到期可以收回100元,利息就是10元。
當購買的價格越低,就說明到期的利息收入越高。投資理財常說的一句話是,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人家之所以愿意以更低的價格把債券賣給你,自己不賺這個錢,讓你賺?當然是因為他發現了自己無法接受的風險。
當這個風險越來越高,比如這家發行債券的企業業績持續惡化,導致債券違約可能性增加,此時愿意購買該債券的人在面臨更大風險的時候,肯定會要求更高的回報,不然就沒理由承擔這個風險了。于是,價格就會繼續下降。
當風險足夠大,比如企業破產,債券違約已經板上釘釘,這時候債券價格就算為0,也不會有人傻到去買這樣的債券。對于債券持有者,即便如此,也不可能說按一個負價格出手,因為頂多就是一分錢收不回來,沒理由還要在此基礎上還倒給別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