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此次通過降準置換中期借貸便利將如何操作?
答:此次對部分金融機構降準以及置換中期借貸便利(MLF)的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這幾類銀行目前存款準備金率的基準檔次為相對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機構也都在這幾類銀行之中。其他存款準備金率已經處在較低水平的金融機構不在此次操作范圍。
具體操作分兩步:
第一步,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上述幾類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
第二步,在降準當日,持有未到期MLF的銀行,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MLF,降準釋放的資金略多于需要償還的MLF。
以2018年一季度末數據估算,操作當日償還MLF約9000億元,同時釋放增量資金約4000億元,大部分增量資金釋放給了城商行和非縣域農商行。
新聞背景: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部分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以置換中期借貸便利
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優化流動性結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同日,上述銀行將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使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