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一段時間社保工作,身邊就有這樣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們都知道,我國職工養老保險交費按照300%的比例封頂,這是什么意思呢?
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基數是按照自己上年度的工資,但是當自己上年度工資過高的時候,就被封頂了,封頂的標準就是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
比如我的一位領導上年度年薪是36萬,但是我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只有7.2萬元,月均6000元,那么他今年每月就只能按6000×3=1.8萬元的基數繳納。
這就是說無論你的工資有多么高,繳納養老保險的額度最多只能是社會平均工資繳納標準的三倍,目的是為了避免退休后養老金差距過大。
那么,如果一個人一直按300%的比例繳納,退休后的養老金能有多少錢呢?
我認識的一個國企單位的領導就是這樣的例子,他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繳納個人養老保險的,從繳費一開始就是按最高比例交納的,2019年正式退休了,退休后養老金大約為1.1萬元,另外單位還有30%的退休津貼,再加上企業年金和其他補貼,退休后全部收入大約為1.46萬元左右。
其實個人退休金除了和個人繳費基數、比例有關系,還和個人的工齡有關,對于上世紀90年代以前參加工作的人來說,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工齡可以算作視同繳納年限,比如上面提到的那位領導,他的工齡達到了42年,其中視同繳費年限為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