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上市公司萊迪思半導體在11月3日宣布與CanyonBridgeCapitalPartners資本達成交易,私募基金CanyonBridge以每股8.3美元全現金收購Lattice,在計入Lattice債務的情況下,為萊迪思的企業價值估值為13億美元。
如果你要去找這個私募基金買方CanyonBridgeCapitalPartners的官網的話,其介紹也很簡單CanyonBridge是新近成立的全球私募并購資金,總部位于美國加州的硅谷。
EXM,一個在美國成立的私募基金,為什么審批需要中國商務部、外管局還有美國外商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在沒有獲得CFIUS審批通過時,還承諾承擔不超過五千八百多萬美元的反向分手費?
仔細一看,盡管基金的管理者都是洋名字,但這家美國基金的LP大多都是中國投資人。這可是披了個馬甲,但是仍然繞不開外國監管審批?;鹂瓷先ヘ攧胀顿Y者的屬性,也許能在某種程度上打消監管者的疑慮-但是LP和GP之間的安排、各自角色,恐怕也不得不向監管機構說清楚。
換個馬甲,也能認出來。該走的監管審批,一個也不能少。當然,為了獲批,相關的萊迪斯公司總部留在美國,管理層留任等也少不了。
說起用私募基金換馬甲這個事兒,曾經有些國企好多年前就探索過這個路子了,Uncle本人還參與過某個海外基金的設立:這路數就是在海外設立基金,找洋人做GP,國企做其中的基石投資人LP,最初的想法是讓這些基金去海外敏感地區投項目,培育項目,同時在LPA里面約定對于基金項目投資的特殊掌控權和對私募基金退出項目時的優先購買權?,F在看起來,這種想法也是“看起來很美”,其實并沒有起到預想中的作用。首先,私募基金的投資邏輯和思路就決定了其和產業投資者看的項目并不那么一致;其次,如果私募基金退出的時候,國有企業要接盤,該有的外國審批也一個不能少;第三,私募基金的運作方式,并不像國企進入時那樣有全盤掌控的可能性,畢竟GP不是白吃飯的。
跨境并購的兄弟們,現在越來越會玩了,逼格也越來越高了,都直接干上美國基金,硅谷、總部,感覺好高大上。不過,這些中國LP投資者看來還是人民幣多,不然還找外管局審批干啥?
我謹慎猜測,這個披了馬甲的美國基金,其中的LP之一就有這兩年積極要去投美國半導體產業而曾經被目標公司拒絕過的某公司。在馬甲基金和萊迪斯的交易中,馬甲基金對于CFIUS審批所能施加的條件做了限制,也沒有承諾“排除萬難”去獲取CFIUS審批的義務。對于半導體的投資,中國資本始終非常上心啊。有知道馬甲基金內情的,歡迎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