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價交易、全價交收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是指買賣債券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的票面利息的價格報價,但以全價價格作為最后交割價格。
在凈價交易的情況下,成交價格與債券的應計利息是分解的,價格隨行就市,應計利息則根據票面利率按天計算;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舉例:如果債券A的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托交易,交易后產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 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當天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93287元,則結算價為109.29593287元。
需要提醒的是,上面說的債券不包含可轉債,可轉債的交易方式是實行全價交易、全價交收。這是因為可轉債是具有股票性質的,跟一般的債券是有很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