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就是一個潘多拉的盒子,里面充滿了誘惑,如果真的有本事從股市中賺取100萬,并體現只要不是通過非法手段所得,那都是合法收入。同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聽起來是不是非常好?
但是誰能在股市中賺取這么多錢呢?賺取利潤的手段是不是合法手段呢?這才是現在的大問題,最少普通投資者是賺取不到的,別說100萬了,每日從股市中賺取上1萬都很難得。
按照現在的監管規定,尤其是在新的證券法實施之后,那些在證券市場上采取違規違法手段割韭菜,可能面臨的處罰更加嚴重。對于那些莊家和投機者來說,依靠歪門邪道能賺取到利潤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了,更別說每日穩定的賺取100萬了。
當然還有一些人在證券市場上做配資,希望以小博大。例如來一個9倍配資,這樣可以實現一波時,如果買賣的股票上漲10%,那么整個利潤可以達到100%。但是從2015年到現在,總體來說,除了極少個別極個別的人真的賺到錢了,剩下的大部分人都賠錢了。而且虧損的比例比不配置的人比例要大得多。
那么在證券市場上賺了錢轉回自己的銀行賬戶,會不會收到反洗錢系統的監測呢?這點是完全可以放心的。我們證券市場同銀行賬戶的資金存款其實已經做了綁定之后就有了資金轉入轉出的合法性,反洗錢系統是不會去監測的,也不會因為金額大小而去設置提取。也就是說想取多少都能取多少,只要有本事賺,那就有本事拿。
目前在證券交易中也有著大系統數據進行監測。否則那些違規坐莊、內幕交易怎么查得出來?所以在證券市場上利用違規手段,例如聯合坐莊,內幕交易,賺到的錢雖然在當時提現時不會受到阻隔,但是有可能事后被大數據查出,在經過證監稽查部門的調查之后予以追討,并且處以罰款。
現在針對證券違規所得罰款可是非常重的,一般來說都是”沒一罰二“,也就是將違法所得全部沒收,然后再處以兩倍的罰款。
總結一下,從證券市場上賺錢,然后順利提出,其實是要過兩道關的。一道關就是提現時的銀行反洗錢的監測,一道關就是證券交易大數據的違規違法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