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交易合法合規。
證券交易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你說的這種場外交易,在理想狀態下是可行的。但是你得細想一下,假如沒有證券交易所,沒有證券公司,購買股票的人需要搜集大量的公司股東信息,然后尋找愿意專賣的股東,然后還要去談價格,也許談崩了,又得找下一家。這樣折騰來折騰去,簡直比找女朋友還難,而且交易成本還很高。
但是有了證券市場,可交易的股票信息可以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各個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一目了然。有需求的買賣雙方可以快速的達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所以,實際上證券公司也就是一個金融中介,他跟銀行的性質是一樣的,就是撮合資金雙方的交易。
銀行可以撮合存貸雙方的交易,從中賺取存貸差。這樣,出借方就不用到處去尋找人貸款,而且也不用親自去審核對方的資質,也降低了違約風險。
證券公司也是同樣的道理。
所以,你說的模式是比較原始的模式,不僅成本高,而且效率低。金融市場經過不斷發展,證券公司、銀行等金融中介的存在,大大促進了金融市場的效率。想對過去,是更加先進的金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