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公布了一批IPO網下新股配售“黑名單”,涉及139個股票配售對象,其中不乏百億私募和公募基金公司。
在2019年3月和9月,中證協已公布兩批配售“黑名單”,加上本次年內共504個賬戶被限制參與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在內的股票打新活動。相比前兩年高達2000戶以上的名單,2019年網下配售“黑名單”,同比下降77.7%。
“先申購,后付款”的打新時代,申購成功后不付款或不足額付款的“老賴”行為無疑讓人頭痛,但隨著網下配售“黑名單”的出現,此類行為或正逐步規范。
明星私募產品在列
12月9日,中證協網站顯示,為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的詢價與申購行為,139個股票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拉黑”期限短則半年,長則1年。
在該批黑名單中,個人投資者仍占絕大多數,合計118戶,占比為84.9%;機構投資者合計21戶,占比15.1%,多為私募基金、資管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
在機構投資者中,出現多個明星私募產品賬戶,如鼎鋒資產的鼎鋒弘人領航5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銀葉投資的銀葉宏觀配置18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深圳嘉謨資本的嘉謨逆向證券投資基金、上海長富投資的長富山1號私募基金、明汯投資的明汯多策略對沖1號和明汯中性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此外,公募先鋒基金旗下先鋒聚元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也赫然在列。
中證協網站也顯示,此次被列入黑名單的139個配售對象,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2019年7-8月21個IPO項目網下申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規定的行為。
通常,列入黑名單時限自公告發布之日的次日(工作日)起計算。但因2019年1-6月發生違規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單,7-8月又發生違規情形應延長黑名單時長的配售對象,其時限自原公告公布的日期起計算。
就起止時間來看,97戶結束日期為2020年6月9日,26戶結束時間為2020年9月5日,16戶結束時間為2020年12月9日。
2019年“黑名單”大幅縮短
自2016年以來,共計5206個網下配售對象被列入“黑名單”。
就年份來看,2016-2019年被列入“黑名單”的戶數分別為373戶、2070戶、2259戶、504戶,較前兩年相比,“黑名單”上的戶數大幅縮短。
業內參與打新的人士告訴記者,之前“黑名單”上戶數暴增的原因,可能是規則改完之后,大家操作不熟練所致,再者與繳款時限較短有關,具體原因雖五花八門,但無怪乎錢沒準備到位。對于機構來講,風控應當加強;個人投資者需加強教育。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來上“黑名單”,也可能和一個現象有關,就是科創板的“破發”,臨門一腳投資者可能后悔了,因此棄購。
就投資者類型來看,個人投資者4298戶,機構投資者908戶,占比分別為82.6%和17.4%。此外,就個人投資者來講,疑似出現連續“上榜”的情況。如“陳麗君自有資金投資賬戶”在歷史上出現過三次,第一次限制時間為“2018年1月26日-2018年7月25日”,第二次為“2018年1月26日-2019年1月25日”,第三次為“2019年9月6日-2020年9月5日”,此外諸如“曾新榮自有資金投資賬戶”、“陳麗娟自有資金投資賬戶”、“陳曦自有資金投資賬戶”等數個賬戶都出現過限制時間解除后,在2個月到半年不等時間,再次上榜。
和個人投資者不同的是,機構投資者易出現同一時間,多只產品同時上榜的情況,像工銀瑞信在2016年第三批名單中,有54只產品的賬戶在列;險資中的太平洋保險在2016年第四批名單中,有18只產品的賬戶在列。值得注意的是,特變電工賬戶以及ST銀億大股東寧波銀億控股有限公司的賬戶,在2019年第二批名單上已經上榜。
哪些行為被列入黑名單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第四十五條規定: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網下詢價時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銷商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一)使用他人賬戶報價;(二)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三)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賬戶報價;(四)網上網下同時申購;(五)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六)委托他人報價;(七)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八)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九)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十)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十一)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十二)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第四十六條規定:網下獲配投資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銷商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一)不符合配售資格;(二)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三)獲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四)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就此前中證協所公布的違規行為來看,主要是提供報價但未申購,或者是獲配后未足額繳付,占比分別為僅有69.8%和28.9%,網上網下同時申購的比例僅為1.3%。
有資深投行人士告訴記者,投資者網下配售中簽后,不去付款,或者不付足款,按照規則,中簽未交款部分由保薦券商包銷。對于投資者來講,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其實是不守信的行為,會對IPO發行造成障礙,因此監管部門列一個黑名單,相當于給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