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擔保,千萬不要,因為擔保人和債務人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具有同樣的還款責任,如果他們還不了款,擔保人是需要償還債務的。
講一個真是的案例,你自己細品!
2015年的時候幫朋友兩肋插刀,擔保貸款,2016年的時候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之下,由銀行的信貸員和我朋友做了轉貸,就是借新還舊,貸款期限是兩年,只有身份信息是我的,所有的簽名都是代簽字。
2018年的時候,朋友欺騙我說2015年的貸款到期了,需要續貸,必須由我擔保才能轉貸,由于沒有任何法律知識,輕信朋友,然后就簽字了,貸款期限還是兩年。
到2020年2月份的時候,貸款到期,朋友沒有還款能力,銀行將我和我朋友作為被告一起起訴到法院,我才知道,這筆貸款自始至終是當初2015年的那筆貸款遺留問題,當初的貸款金額只有30萬,現在本金累計利息等等已經累計到80萬了。
對于我來說天文數字,當知道這個消息之后如五雷轟頂,畢竟我也是拖家帶口,這樣的一筆貸款幾乎就將我工作這么多年的積累全部搭進去也還不清呀。
經過一審判決,銀行覺得判決不合理,上訴。二審已經完畢,現在還沒有出判決結果,具體需要還多少還不知道,但對于我來說肯定是一筆天文數字,現在還在忐忑中等待著。
所幸的是,朋友現在有一套房子,價值200萬,銀行已經做了資產保全,對于我的影響應該不會很大,現在就想著趕快把這個事情了結了,主要是怪自己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擔保的事情,千萬不要干,你有錢可以借給他用,那是量力而行,千萬不要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