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涉房信貸違規被罰,但我相信銀行還會屢教不改的!——這是不是也算是另一種“初心不改”?
講三點。第一,銀行有違規的動力。如今房貸是銀行最重要的利潤來源,涉房問題貸款數量巨大,被查出的僅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未被查出的貸款,利潤足可以覆蓋被罰成本。違規無非利潤少點,不違規則沒有利潤。
第二,管理成本太高,不值得付出。銀行網點眾多,負責人各有心事。由于銀行考核以利潤為導向,所以網點機構的負責人都是以如何利潤最大化來思考問題。有些違規,是銀行裝傻充愣,甚至主動教唆客戶而形成的。鑒于第一條的原因,大家都有僥幸心理。銀行管理層對此心知肚明,但是如果限制太死,可能會失去競爭市場,因此只會做表面文章。
第三,違規處罰力度低,很少涉及個人。監管對銀行違規行為,根據有些條款是可以對個人進行處罰的。但實際操作上,很少見到對因房貸違規的個人進行嚴厲處罰的。因為監管主要對形成信用風險的行為進行嚴懲,而房貸相對來說風險小,很少形成真正的損失,僅僅是政策執行不力的問題,所以處罰力度偏小。大家可以看看通報內容,除了罰款之外,對銀行高管有沒有什么后續處理的消息?
由于以上幾個因素,我相信銀行涉房違規還會繼續。大家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