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所謂的銀行貸款一看就是非正規貸款,漏洞百出,簡直就是套路,別以為賺到了,說不定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謹慎為好。
與正規銀行貸款相比,這種貸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與銀行貸款審批規則嚴重不符。一般情況下,當借款人提出申請時,作為貸款銀行只會根據借款人申請額度進行調查審查,通過綜合信用等級評分后,最后審批授信額度,而這個額度最多也不會超過申請額度。而題主描述中,申請了20萬,卻批了20萬,那么這筆貸款肯定不是來自于銀行(信用社)。
二是提前收息違反監管規定。貸款還未到手,就先扣一半利息5萬,這叫“砍頭息”,一般常見于網貸和民間借貸中,而銀監部門早就三令五申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前收利息,違者重罰。因此,再次證明該筆貸款不是來至于正規銀行。
三是利息高的離譜,已經踩踏司法紅線。在銀行貸款中,生產經營類貸款最長期限為一年(信用社對個人一般沒有長期貸款),而一半利息就是5萬,也就是說一年利息就是10萬,按照本金25萬計算,折合年成利率就是40%。而按照兩高關于民間借貸利率最新司法解釋,最高利率不得超過當期LPR的4倍,否則無效。11月20日,央行公布的一年期LPR為3.85%,以4倍計算也就是15.4%。換句話說,即使信用社資金成本再高,貸款利率最高也不得超過15.4%,否則就是違規放貸。因此,利率達到40%的貸款一定不是正規的銀行貸款。
既然不是正規銀行貸款,那么還可以貸嗎?答案是最好遠離,以免惹火燒身。
因為從該筆貸款特征分析,它只會有兩種可能:
一是中介,套路就太深了。提前收的5萬明說是利息,實際就是它們的“好處費”,而另一半才是真正的利息,當然是你來付,然后再還本金20萬。說起來很中聽,但你總的息費支出還是10萬,即使按照本金20萬計算,年利率仍然高達50%,你賺了嗎?
第二種可能就是雖然來自銀行,但并非真正銀行貸款,而是工作人員“體外循環”,以個人名義高息攬存放貸,從中謀取私利。當然,因為你還未真正拿到錢,只是說說而已,所以一定沒有看見合同,就不明真相。它的套路在于,在拿錢之前會簽一份合同,但不是銀行正規合同,而是一份假合同,或者與他人(出借人)簽訂民間合同。5萬的“好處費”先收入囊中,然后本金和利息你來背,高達50%的利率真的沒有必要,有多少行業利潤率能夠達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