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之前在銀行工作的經驗,這種情況是不該出現在銀行貸款中,也是不允許出現的,這種情況用業內說法是叫“砍頭息”,也就是在放款的時候扣除貸款的利息,將扣除利息后的貸款發放給借款人,這種做法是不允許出現的。
根據我國銀保監會的規定,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不允許提前扣除貸款利息,銀行必須將全部的貸款發放給借款人,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你說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銀保監會的規定,是絕對不允許出現的。
其實這種砍頭息的現象在民間借貸中會經常出現,很多民間放貸人在發放借款的時候會直接扣除借款的所有利息,主要是為了鎖定自己的收益,同時也擔心借款人還款會出現逾期,盡量減少自己的損失。而對于借款人來說,拿到借款的時候金額就減少了,實際可以使用的錢也變少,借款人對資金的利用率就下降了,進而使得資金成本增加。這種砍頭息在民間借貸中普遍存在,國家也多次對這種做法進行了規定,但是還是會有一些人偷偷在操作。
對于你這個情況,借款金額是25萬元,提前扣了一半利息5萬元,也就意味著你的貸款利息是10萬元,如果借款期限是1年,那么借款利率就是40%(10/25=40%),這個利率已經超過了國家法律認可的利率,一般來說銀行的利率是不可能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其中有可能存在的情況是有中間人收取中介費,這些費用都轉嫁到了你的身上,使得從你這里收取的利率超過了歸家規定。
對于這種情況,我建議你不要使用這筆貸款,可以向銀行提出異議,也可以仔細核查貸款合同,合同是否與實際操作的情況相符合,如果有不符合的地方,你就可以拒絕履行這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