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建行裝修貸使用規則是怎樣的
理財序回答:
為滿足居民住房裝修融資的需要,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住房裝修貸款可用于支付家庭裝潢和維修工程的施工款、相關的裝修材料款、廚衛設備款等,住房裝修貸款實行“有效擔保、專款專用、按期償還”的原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居民住房裝修融資的需要,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個人住房裝修貸款(以下簡稱住房裝修貸款)是指中國建設銀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用于裝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住房裝修貸款可用于支付家庭裝潢和維修工程的施工款、相關的裝修材料款、廚衛設備款等。
第三條住房裝修貸款實行“有效擔保、專款專用、按期償還”的原則。
第四條住房裝修貸款由零售業務網點受理并初審,支行零售業務部門審查,較小金額的貸款由支行信貸管理委員會授權下的貸款審批人以個人名義審批并負責;較大金額的貸款由支行全體貸款審批人會議集體審批。
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住房裝修貸款對象為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第六條凡申請住房裝修貸款的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證件,裝修的房屋是自住房屋;
(二)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夠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
(四)與裝修企業簽訂有《家庭裝修工程合同》,或與裝修材料供應商簽訂有《購買家庭裝修材料合同》、《購買廚衛設備合同》,有家庭裝修預算書;
(五)在建設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
(六)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條住房裝修貸款起點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15萬元(含15萬元)。其中: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質押財產價值的80%;采用保證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
第八條貸款最短期限為半年,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
第九條住房裝修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規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貸款申請的受理和審查
第十條借款人應到經辦行指定的零售業務網點辦理貸款申請手續。經辦人應當主動熱情接待申請貸款的客戶,向客戶介紹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的條件、利率、期限、用途、擔保、還款方式、違約處理、辦理程序及借款人需承擔的各項費用等,解釋住房裝修貸款的有關規定,明確告知借款人和保證人應當在建設銀行進行資信調查時給予協助。
第十一條借款人申請住房裝修貸款應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申請表》(附式1),并提供如下資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建設銀行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三)與裝修企業等簽訂的《家庭裝修工程合同》、《購買家庭裝修材料合同》、《購買廚衛設備合同》,以及家庭裝修預算書;
(四)裝修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以抵押和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抵押物或質押財產權利憑證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六)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營業網點應審查客戶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并填寫《個人消費信貸材料清單》,原件經當面審查后退還貸款申請人。
第十二條貸款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和各項資料后,經辦人應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以及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調查限定在10個工作日內并給予借款人答復。具體調查內容如下:
(一)借款人按規定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
(二)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材料之間是否吻合;
(三)借款人的資信及收入狀況是否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保證人是否有保證能力;
(四)抵押物或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是否屬于抵押人或出質人,是否已設定抵(質)押及其他相關情況;
(五)保證是否符合《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的要求。
附錄:
建設銀行簡介:
中國建設銀行(簡稱建設銀行或建行,最初行名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成立于1954年(甲午年)10月1日,是股份制商業銀行,是國有五大商業銀行之一。中國建設銀行主要經營領域包括公司銀行業務、個人銀行業務和資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