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困難的時候出錢出力,現在工作運轉正常了,卻耍起了無賴,而題主朋友也無奈離職,可以說是出錢出力,結果錢和工作都沒了。
朋友是一家公司高管,前陣子公司經營困難,眼看不能正常運行,本著同甘共苦之心,朋友個人借錢代公司支付貨款,公司因此度過難關并有資金進賬,卻不肯給朋友報賬,多次申請均以無錢搪塞(實際有錢支付)。因此朋友與公司有了嫌隙,辭職離開,現公司想賴掉這筆錢,該怎么主張自己權益?
其實說容易也容易,保留好證據(包括要賬公司說現在沒錢、包括轉賬證明等),然后到勞動部門投訴,如果你的情況勞動部門不受理那就起訴公司。如果欠錢事實清楚,證據齊全,就算不用律師也可以自己上庭,但是可能費時費力,如果還有其他情況,可以咨詢一下律師,主張各種補償款,總的來講,如果確實是公司欠錢不還,想要回來還是挺容易的,只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保留好證據咨詢一下律師,直接起訴是最快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