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現在民間借貸非常普遍,很多人都因為民間借貸而對簿公堂,但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后,有很多人可能不會馬上按照法院的判決書來執行,而是延后執行,那么在延后執行過程當中,欠的錢利息是否會繼續上漲呢?
這里面的利息有兩部分,一部分是一般債務利息,還有一部分是加倍債務利息,不同的債務產生的利息是不一樣的。
1、一般債務利息。
一般債務簡單的來說就是大家欠民間借貸機構的本金和利息,比如你借了5萬塊錢,欠了2萬塊錢的利息,那么一般債務基數就是7萬塊錢。
當然如果這7萬塊錢年化利率超過36%,而且借錢生效時間是在2020年9月份之前,或者借錢生效時間在2020年9月份之后,但年化收益率超過15.4%,那么超過的這部分利息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這意味著超過法律界限的部分利息不用償還。
但對于法律界限之內的利息,大家該還的還是要正常還的,比如大家借了5萬塊錢一年時間,這筆錢是在2020年9月份之前借的,那么12000塊錢的利息是都受到法律保護的,這意味著你連本金加利息一起62,000塊錢,這部分一般債務你必須履行。
對于這部分債務,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具體利息是否會繼續上漲,這個關鍵要看法律判決書上的相關規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這意味著如果法院判決書當中沒有對一般債務在延遲履行當中的利息有規定,那么大家就不用支付這部分利息,最終只需要按照判決書上的本金和利息進行執行就可以。
但在現實當中,一些信貸機構也不可能那么傻,他們早就預料到被執行人有可能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沒有正常履行,所以在進行訴訟的過程當中,他們一般都會要求在法院判決書當中對延期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收取利息。
所以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如果大家沒有及時履行,那么一般都會產生一個逾期履行利息,這個利息的收取標準一般都是信貸公司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所約定的合法利率范圍。
2、加倍債務利息。
對于加倍債務利息,大家可能不太熟悉,這里所謂的加倍債務,簡單來說就是指一般債務之外的其他費用,比如訴訟費、申請保全費,評估費,鑒定費,公告費,仲裁費等等,當然不同的地方對于加倍債務的界定是不一樣的,比如有些地方就沒有把訴訟費納入到加倍債務當中。
具體情況要以法院的判決書為準,如果法院判決書有明確規定,哪些費用屬于加倍債務,那么在延期履行期間肯定會產生一些利息費用的。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規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第二條會規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履行期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規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被執行人分次履行的,相應部分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
總之,具體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利息會不會上漲,關鍵要看法院的判決書有關規定,從現實來看,在法院判決書當中,一般都會對一般債務以及加倍債務延期履行利息進行計算,所以大家不要想著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就沒有事了,如果大家有履行能力,最好要早點履行,要不然履行時間越晚產生的罰息會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