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的發展來看,以前跟本就沒有失信人員。因為沒有信用卡,也沒有貸款,自然也不會產生失信人員。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信用可以換取一定的授信額度,也就是信用卡和貸款。
之后自然就產生了兩部分人:信用記錄良好的人和失信人員。
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跟銀行打交道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失信人員也越來越多。
銀行為了擴大業務,有些風險比較高的用戶也獲得了授信額度,而懲罰機制的不完善,讓失信人員覺得逾期也沒有那么可怕。
所以想要解決這個問題,要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要從源頭上把控,不符合規定的就不給授信額度。
各個銀行和機構之間也要加強合作,每個人的總授信額度是固定的,不能只管自己銀行的數據。
最后就是完善懲罰機制,讓失信人員處處受礙,增加失信的懲罰足夠大到一般人承受不了,這樣就會減少失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