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不是的,存管即是托管,銀行作為托管人,它的職責是保管資產的安全,執行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以及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并計算資產凈值和編制財務報告表。它并沒有擔保的職能。
既然沒有擔保的職能,它就不能承擔運營風險,管理人投資失敗平臺垮了,該風險得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簡單來說,所謂的存管人,只是管理人在銀行開立一個專有賬戶,或者說對公賬號,轉賬必須要憑證,而這憑證通常就是管理人的投資指令(有對應的相關合同或證券),而不能進行對私轉賬,這就規避了管理人挪用資金的風險。
但是托管人并不能確保對應的合同或證券無虛假,也不能保證合同或證券不會出現違約。比如管理人(P2P平臺)可以假造借款合同,然后提交給托管人(銀行)審批,托管人無法甄別的情況下,便會將資金轉向對應的賬號,完成資金結算。
而P2P存在大量的個人用戶,用戶出現違約不還款的比例較高。如果達到一定上限,也可能引起資金鏈斷裂,導致平臺垮掉,托管人并沒有擔保的職能,是不會進行賠付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你也不想想,假設說有銀行存管,平臺垮了投資者仍然能拿到本金,說明投資者的本金在銀行存管,那請問平臺拿什么來去做所謂的投資給投資者支付高利息?這顯然不符合邏輯和事實。
所以,有些平臺標榜的所謂銀行存管,只不過是理論上投資者借款給借款人的資金,借款人還款給投資者的資金,都要通過銀行,但實際過程中,投資者對借款人的了解都是通過平臺,有沒有想過,所謂的借款人都是假的呢?所謂打給借款人的錢,都有平臺掌控,所謂借款人支付的利息,都由平臺來支付?如果是這樣,即便有銀行存管有什么用?
因此,只要搞懂托管人并不是擔保方便可以了,千萬別以為P2P平臺有第三方托管就沒有風險。它只是較為有效的規避管理風險,并不能完全規避管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