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和借條僅一字之差,往往也最容易被忽視兩者之間的區別。而一不小心,借出去的錢可能要不回!
先說說常見的借條和欠條陷阱
還(hai/huan)
·今還欠款10萬元X
·還(huan):今歸還欠款10萬元√
·還(hai):今尚欠款10萬元√
“今借”與“今借到”
比如王某今借劉某5萬元與王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王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并未將5萬元給王某,而如果是今借到,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才會借到這些錢。法律規定借貸關系的生效以借款人收到錢時。如果當時給的現金,很難說明這個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很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敗訴。
24%這條線
借款人的成本不管叫什么名字,違約金、利滾利、滯納金、精神損失費等等,只要不超過年利率24%法院就會予以保護。
首先,兩者的法律關系不同。欠條是基于欠款而產生的法律關系,借條是基于借款而產生的法律關系,簡而言之,借款一定是欠款;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由于借貸而產生債務關系;欠款可以是由于借貸、買賣、承運、保管等多種法律關系產生的債務關系。
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所以,持有欠條的債權人必須小心了,因為假如你手里的欠條沒有償還日期的話,從你收到欠條次日起,訴訟時效就已經開始計算了,最長兩年!
法律證明力:借條>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