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良信用記錄是指公民在與銀行發生借貸行為時,產生逾期還款或者未按約定還款行為時,銀行將相關信息遞交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將上述行為寫入公民的個人信用記錄,這樣的記錄就稱為不良信用記錄。
信用卡不良記錄在央行征信系統是保留五年時間的,如果信用卡使用出現不良記錄,千萬不要立即銷卡,不然這個記錄就停留在這里了。
我們在信用卡使用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兩點:
1.如果電話號碼和住址出現改變時,一定要及時聯系銀行做修改,以免因收不到銀行對賬單或還款通知,造成還款不及時或不足額,形成不良記錄;
2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之類的,不要隨意借給被人。一旦發現自己身份證被盜用,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如果信用卡已經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不能盲目注銷。業內人士提醒,信用卡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并不是無法消除,消除的方法并不是銷卡處理,而是要在及時還款后繼續保持按時還款,不再出現新的逾期等問題,這才能重新形成良好的信用記錄。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來看,不良的記錄會保留期限為5年。不過,銀行一般參考的是最近兩年的情況。兩年后,以前的逾期記錄就被新記錄頂替出去。
如果持卡人的個人不良記錄不是惡意逾期不還或因銀行失誤造成,可以向央行提出異議申請,征信中心將聯系提供此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進行核查,并于規定工作日內回復異議申請人,此外客戶可以發表個人聲明,如果客戶對個人信用記錄有不同意見,可向征信系統申請提交個人聲明,描述該不良記錄的實際情況并闡明個人意見,同時要求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