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后發現男朋友欠50萬的高利貸,而且都是男朋友借了給前女友的,到底該怎么辦?從保護女方的角度出發,有如下幾種方式可供選擇:
一、讓男方書面聲明50萬高利貸為其個人債務,與你無關
首先,50萬元的高利貸,其中分為幾筆,每筆多少錢,分別都是什么時候借的,利息多少,一一列明。其次,說明這些借款的用途都是干嘛的,因此產生的還款及利息均由他本人承擔,與你無關。
在實行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制的情況下,結婚后男方掙的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即使借款全部由男方償還,也相對于拿出了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部分來還債。
二、與男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除了作出個人債務的聲明,雙方可以對婚姻關系期間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比如約定女方已有的多少存款歸女方個人所有,房或車歸共同所有,能登記的就盡快辦理登記等等。這么做,就是為了在男方還債過程中使女方的權利能得到一個基本的保障。
三、與男朋友簽訂協議實行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制
夫妻財產可以實行共同所有制和分別所有制。除了上述兩種在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制情況下的處理方式,如果對男方的經濟能力或個人信用十分不放心,可以書面約定結婚后雙方各自取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這樣就可以保證女方辛辛苦苦掙來的錢不會被男方拿去還債了。
四、離婚
男方為前女友借50萬高利貸,女方最在乎的未必一定是高利貸,很可能是男方對于前女友的念念不忘。
如果婚姻要靠上述三種方式才能得以維持并使女方感到有安全感,可以預見到之后可能會遇到一系列的問題。這就要看女方有沒有勇氣去面對這些問題了,如果沒有足夠的勇氣,還是盡快離婚比較穩妥。這樣讓自己背上巨額債務的可能性是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