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老父親,有不同的要求。
我這個事例與你恰恰相反。
同事的父親76歲了,患了不治之癥后,醫生說治療后最多2年左右,不治的話也就半年時間。
同事的經濟一般,還有房貸要還。他想給老父親治,哪怕借錢舉債都要治。因為這是生他養他的老父親,父子情深,不能眼睜睜看著老父親得不到治療,半年后痛苦的離去。
可這個老父親知道家里的情況,兒子過得也不容易,幾十萬上百萬的花在醫院里,兩年后還是要走。
兩人的意見不統一。
同事愿意舉債給父親治病,
父親不答應在他身上花冤枉錢。
最后,老父親看兒子主意已定,也勸不回,就采取極端方法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幸好搶救及時,沒有釀成大禍。
同事含淚跪著,他同意了老父親的決定。
那半年多,他帶著老父親走了很多地方,因為老父親想在走之前看看大好河山,帶著笑意離開。
9個月后,同事的老父親“滿意”的離開了人世。
如果我的老父親得了不治之癥讓我舉債給他治療,我會怎么辦?
我想:
我會的。從孝道上來說,我拒絕不了,也不忍心拒絕。除非老父親自己提出不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