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微企業不是銀行愿不愿意的問題,而是銀行根本不敢對小微企業放貸款。
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銀行對小微企業放貸成本遠遠大于大型企業,因為銀行設計的貸款產品、貸款模式大都為大型企業設計的。而且銀行工作人員數量有限,無法對所有小微企業貸款進行深入的實地調查,因而從主觀上講銀行對小企業打上了深深的門第觀念的烙印,打心里里排斥對小微企業的貸款。二是小微企業除了本身缺乏貸款擔保抵押物之外,財管管理也很不規范,經營信息不透明,貸款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一般銀行不敢對小微企業發放貸款。三是小微企業生存周期不長,一般3年至5年,有些甚至更短,尤其受市場行情影響較大,缺乏足夠的市場抗風險能力。一旦市場有風吹草動,小微企業十有八九會面臨破產關門的危險。四是曾經的幾波小微企業倒閉潮讓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敬而遠之,怕貸、畏貸、拒貸甚至抽貸、斷貸是普遍行為。
基于上述因素,銀行是不愿意給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銀行不良貸款許多是因小微企業貸款引發。銀行是企業,不是民政機構,要追求效應,所以在經營戰略上不看好小微企業。這是一個大問題。社會缺乏不了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對全社會貢獻巨大,需要政府想辦法來解決這個現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