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最近看到網友A的親生經歷,實力坑好友~

自己的好朋友因要貸款買車,卻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丟了。好友找到網友A,說只是借用他身份一用,買到車借網友A沒事兜兜風。
網友A覺得朋友平日信譽挺好的,也與自己玩的好,就借給朋友自己的身份證讓他去借款,朋友還說好了,到期會準時還款。

結果到了還貸日期,朋友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就像人間蒸發一樣。
有人上門催債,這下可把A嚇傻了。為了不影響家人生活,網友A萬般無奈之下,自己默默還款。
期間網友A一直聯系不上朋友,后來越想越氣,網友A選擇了報警。經過警察確認,網友A是陪著朋友一起借錢的,從法律上講,借錢人是網友A,欠的錢就應該網友A償還。

網友A這是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出。雖然網友A的事例值得同情,但歸根結底是網友A缺乏法律常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我國法律關于身份證借款的一些條例:
“身份證是公民的法定的身份證明,任何人借用你的身份證和銀行簽訂協議都是合法的合同行為,產生借款行為之后,就是身份證持有者和銀行之間的事,銀行按照合同原則,只能把身份證持有者當作還款人。”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將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款,而且在貸款合同上有你本人親筆簽名,那么你就是債務人,別人不還款你就需要承擔下后果:
1 替人還款 借用你身份證借款的人若逾期不還,銀行會找身份證主人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