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事情的起因,由一張身份證可以多擔保貸款一萬元開始。
有人到潤昌農商行梁堂分行咨詢貸款時,時任分行行長張慶文提到“五戶聯保”政策,讓他多去找身份證,告訴他“一張身份證能多貸一萬”。為了拿到更多貸款,不同的貸款人紛紛向村民借身份證并帶著人到銀行簽合同。合同上沒有金額,并且并沒有交給村民。
從2006年到2014年,趙固村每年都有不少村民被拉去做擔保,甚至低保戶也被領去簽字。雖然確實有人從該銀行貸到了款,但是更多人根本沒有見到貸款,這些消失的錢全部被張慶文拿去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張慶文名下有兩家公司,貸款總額超過3億元,拿走村民的貸款具體用途不明。
在此案中,張慶文毫無疑問應承擔主要責任,除應向其追償貸款及利息外,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此巨大的金額,已經是違法發放貸款及非法挪用資金,如借助該筆款項獲得收益,也應追究其所得。8000萬元資金如果用于放貸,按照民間借貸普遍10%以上的利率,這么多年放貸也能有數千萬收益。
銀行員工作借助銀行名義進行違法犯罪行為,不能簡單開除了事,銀行必須承擔部分責任。不說別的,及時幫助被騙村民恢復征信,免除貸款及利息,適當賠償農民精神損失都是應有之義。
事件中暴露出該銀行貸款情況調查流于形式,疏于管理的情況也不容忽視,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這樣的銀行到底能走多遠是一大疑問。
最后需要說一下村民,出于人情關系或者為了一點點好處就幫人擔保貸款,合同還未看就盲目簽字,作為受害者有可憐之處,但是也有做錯的地方。
如果這些貸款不是被挪用而是確實交到了貸款人手中,貸款還不上時擔保人被追究還款責任,這樣的話法律也幫不上忙了,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