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就來介紹一下購買昆明市行政區域外房子的公積金提取的相關內容。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外所購房屋類型為商品住房的,具體指新建商品住房,備案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后。
需對所購住房情況進行核查,所購房屋所在地須為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所在地或單位工作地。
二、可提取人
房屋只有一個產權人的:產權人及其配偶
房屋存在共有產權人的:產權人間為夫妻關系或為同戶成員關系或為有遷入遷出對應戶籍關系的產權人及其配偶、共有權人及其配偶
三、提取額度
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辦理時限
首次提取不超過七個工作日,后續提取不超過兩個工作日。
四、所需資料
首次辦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繳存職工須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
3、提取申請表;
4、經過備案的購房合同;
5、首付款發票或收據;
6、配偶有效身份證和結婚證(所購房屋為婚后財產,或共有人為配偶的需提供);
7、戶口薄(所購房屋共有人為同戶人員的需提供);
8、申請人(或其配偶)戶口簿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證明(異地分支機構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分支機構成立文件的復印件)。
申請人使用過商業銀行貸款的可提供貸款合同原件輔助核查。
后續至市公積金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本人繳存銀行儲蓄卡或存折、提取申請表。
后續提取還可通過線上渠道辦理。
五、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業務柜臺或網上業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