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被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人來說是有風險的
法定代表人,對于公司行為導致的違法犯罪,是要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尤其被法人后,這個公司不是被自己控制的情形,即公司另有實際控制人。
當然一般的公司都會守法經營,但不排除會有違法經營的,特別是專門用來違法犯罪的公司,比如用來洗錢、用來虛開發票等。
公司的貸款不需要法定代表人還
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如果你不是股東,你不需要承擔公司的債務;如果你是股東,以你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債務。
但公司的貸款不還,法定代表人是受影響的
公司的貸款不還有兩種情形:
1、有能力還而不還
這種情況下,如果債權人起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是不還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會上信用記錄,可能被限高的。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釋[2015]17號)的有關內容。
2、沒能力還
沒能力還,如果企業破產,根據《公司法》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可能在未來3年不能再擔任法定代表人。
以上的解釋可能不全,但大體意思應當清楚吧。被當法定代表人,盡管不同意,可能默許同意了。但這次貸款,不知你還默許簽字嗎?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能不當就不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