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這要看你想以怎樣的方式來抵消了,如果想在未違約的情況下主觀要求銀行以房清帳,銀行多半不會接受,而如果出現了較嚴重的逾期,違約程度達到了法拍的條件,那將會被動進入到法拍抵帳的程序,只是這種情況多半會導致較大的代價,所以事前最好能根據自己的情況盡量嘗試一下別的辦法,力求把損失降到最低。
銀行處置房子需要有法可依,一般不會接受未達到約定處理條件的房子,且即使被動進入到拍賣程序,對當事人來說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銀行沒有依據也沒有精力處置未達條件的房子,所以未違約或者違約情況還不算嚴重的房子銀行一般都不會處置。
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借貸關系是通過契約訂立的,所抵押房產的處置也在這份契約框架之內,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都在契約上列明,一般情況下,合約上銀行對房產的處置權的確立需要有前提條件。
對于前提條件的大部分形式來說,需要客戶發生違約且違約的程度已經達到了可以處置的條件;還有少部分不常見的形式,是客戶方被查實有嚴重影響合約成立根基的情況,比如合同欺詐這種惡劣的情況下,有可能導致銀行特事特辦。
而在現實生活中,銀行處置客戶的房子多數是因為客戶已經違約、并且違約程度達到了約定可以處理的條件,所以如果自身的情況并未走到這一步,而去要求銀行提前把房子處置以求抵債,銀行其實也會很為難。
一方面銀行未達到行使處置權的條件,按約定還沒有這樣的權限;另一方面即使想提前處理也需要額外走很多流程,來避免由此而可能引致的糾紛,從而占用很多時間和資源,所以銀行的人多數會讓客戶自己想辦法。
▲違約后被動進入法拍程序也并不是一件好事,當事人有可能因此而付出不少的代價。
在未違約的情況下,或者違約程度還未到可以被銀行處置的時候,主觀去要求銀行處置的可能性較低,但如果故意違約達到房產被處置的條件,也并非是一件好事,為此當事人要付出不少的代價。
●一方面是財產上的損失。
進入到拍賣程序的房子,首次拍賣的底價名義上以評估價為基礎,但這個評估價大概率會比市場價低上不少,如果萬一流拍了,那不好意思,下一次將會把起拍價調得更低,這就造成了有可能被折價拍賣成功情況。
而實際上在現在的法拍市場,已經被人看作是檢漏的重要場所,可見對于當事人來說,能拍出理想價格的可能性是比較少的。
當拍賣價還不如市場上正常成交的價格時,對自己就會造成實質的價值損失。同時拍賣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也要從法拍房產所得的金額中扣除,再加上其他費用、罰息、違約金等等,清完這些費用和剩余房貸后,有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如果拍賣所得在扣除各項費用后還不夠抵債的話,還要自己額外掏錢補上,這時候首付、累計已還的月供就會統統虧完。
●另一方面是信用上的損失。
進入到法拍程序,代表逾期已經比較嚴重了。銀行一般都會在逾期三到六個月這個時間段啟動相關的處置程序,而處理時間要看銀行走流程的速度,連上法院的時間,是一段對個人信用記錄造成很大傷害的時段。
通常逾期超過90天,該筆信用記錄的逾期級數會被記錄為“4”,每多逾期30天級數就往上加一級,最高為7級。達到“4”,基本上與金融機構斷絕了未來5年內新增借貸關系的可能,還有可能影響目前與別的銀行已經產生的借貸關系。
這些影響包括信用卡被降額、追帳、封卡,現有貸款被抽貸等等,對于原來與各大銀行關系密切的人來說,很可能會因此而引起連鎖反應。
以房子來抵消銀行貸款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最好能在早期有自主權的時候進行處理。
▲積極尋求以房子來抵消銀行貸款這種方式以外的途徑來解決問題,以降低自己的損失。
從面的分析中可以知道,通過銀行對房產的處置來達到抵消貸款的方式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所以如果還有選擇的余地,可以積極尋找一下另外的解決途徑。
如果房產還沒有進入到逾期的狀態,只是自己對自己的財務情況進行預估,覺得自已無力再承擔債務,那如果與選擇進入法拍程序的方式來對比,主動賣房變現來解決債務對自己來說會更加好。
雖然目前的二手房市場并不是很好,但假如房源的地段比較好,或者如果能在價格上作出讓步,還是很有機會成交的。至于還在抵押狀態的如何處理的問題,可以通過中介與客戶協商處理的辦法,這也算是二手市場比較常見的現象。
另外如果負債是分期還款的話,其實也可以向親朋好友暫借幾期的款項為自己爭取時間,總比進入到逾期狀態被銀行拿去拍賣要強一些,后面不管是賣房還是想到其他還債的辦法,都有更多的時間去準備。
▲被動的狀態會失去主動權,需要在事前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態做好規劃,把主動權掌握在手上才能盡量降低風險。
以上這些都是在自己還有主動權的時候進行才能進行的操作,萬一進入到查封狀態,沒有錢的話就只能干等著了,所以如果要想處理好,其實還是需要有自己有規劃和控制風險的能力。
這種控制風險的能力,一方面是對債務負擔的能力需要做到心里有數,如果出現了問題才去想怎樣去解決,那么很容易就會陷入被動的局面。
另一方面是知道將會出現問題后,即使沒有事前的規劃,也要注意事情的可能發展方向,分析各種可能,為自己選擇最佳的處理方式留出時間。
這樣做雖然也難以避免出現狼狽的局面,但至少自己可以掌控事態的發展,盡量取得主動權。當然如果本著無所謂的態度也沒什么,其實很多人也只是用了拖字訣,等著事情自己去發展,只關注最后拍賣后抵債的結果。
所以每個人的看法和價值觀都不同,怎樣去處置需要看個人對這件事的態度怎樣,處理方式的取舍也就在各自的態度下誕生。
綜上內容,銀行一般不會接受未達到違約處理條件的時候就主觀提出以房抵債的做法,但如果通過違約達到被拍賣抵債的條件,當事人又需要付出較大的代價,所以如果還有主動權,還是可以考慮一下還有沒有其他的處理辦法,以求盡量把損失減少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