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金額是多少
(一)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280元,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每年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比例對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進行調整。
(二)按繳費年限加發基礎養老金
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的基礎養老金。
(三)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首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月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計發系數按照要求執行,60周歲對應的計發系數為139。
(四)按年齡分檔次加發待遇
領取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人員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150元。
例如:張三按每年360元檔次(對應給予每年30元的繳費補貼)繳費滿16年后達到60周歲,可以領取的城鄉居保待遇為:1.基礎養老金:280元;2.按繳費年限加發基礎養老金:3元/年×(16-15年)=3元;3.個人賬戶養老金:(360+30元)×16年/139=44.89元;4.按年齡分檔次加發待遇:50元。全部項目合計270+3+44.89元+50=367.89元/月。
(五)喪葬補助金
參保人死亡且未領取職工社會保險喪葬補助金的,可領取城鄉居保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180元。
東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保人達到下列條件之一,且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城鄉居保待遇:
(一)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二)我市實施原城鄉居保時(即2012年12月)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按要求逐年繳費至年滿60周歲的,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三)我市實施原城鄉居保時(即2012年12月)已年滿60周歲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四)年滿60周歲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請繼續繳費;繼續繳費至65周歲仍未達到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15年后,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二、養老金申領條件有哪些
1、參保人必須達到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目前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是60周歲,如果是女性職工的話,退休年齡是50周歲或者是55周歲,具體要看從事的是什么工作。
2、參保人必須繳滿15年的社保,如果沒有繳滿,則要申請一次性補繳或者是申請推遲退休。在社保繳滿15年以后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3、參保人必須去勞動局辦理退休手續,需要領取到退休證明資料才可以,最后就需要去社保中心提交自己退休相關的資料,審核通過以后可以在次月領取到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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