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個月?2023年貴州高溫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 貴州高溫補貼標準2023 下面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貴州高溫補貼標準
1、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一天,發放8元的高溫天氣津貼;
2、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按每月168元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9月。
貴州省用人單位高溫津貼發放法規
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我省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作業中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能夠得到補償,根據有關法規:
一、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的條件
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作業(以下簡稱“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依法享受高溫天氣津貼。
其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公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二、高溫天氣津貼的適用范圍
本省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發放高溫天氣津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參照執行。
三、高溫天氣津貼的發放標準
(一)由于我省各市州溫差較大,我省用人單位可選擇二種發放方式之一:
1、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一天,發放8元的高溫天氣津貼;
2、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按每月168元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9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1小時,發放1元的高溫天氣津貼。
(三)實施高溫天氣津貼后,企業不再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支付防暑降溫費、清涼飲料費等。
(四)發放高溫天氣津貼所需費用納入工資總額,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五)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天氣津貼。
(六)今后,我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對高溫天氣津貼標準進行年度調整。
四、用人單位的責任
(一)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的,應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崗位,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情況及高溫天氣津貼發放情況。
(二)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出現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情況,但用人單位未及時全額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等情形的,如果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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