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社保人員減少表怎么填寫?繳費人員增減申報方法。社保網小編整理介紹
參保單位因參保人員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調動工作、辭職、辭退、參伍、上學、失蹤、死亡或單位拆分等原因減少人員,應于上述情形發生后15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報并填重慶社保人員減少表。
繳費人員增減申報
服務對象:
法人。
服務內容:
為參保單位辦理人員的社會保險增減業務。
申請條件:
1 。 參保單位因新招、調入、單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員,應于新增人員報到后15日內或單位合并后的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報;
2.參保單位因參保人員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調動工作、辭職、辭退、參伍、上學、失蹤、死亡或單位拆分等原因減少人員,應于上述情形發生后15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報。
申請材料:
1. 《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紙質及電子數據);
2.護照、就業證件原件(外國人參保需提供);
3.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 件(港澳臺人員參保需提供) ;
4.屬于煤礦、礦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膠等從事放射性、高毒、粉塵等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參加工傷保險需提供體檢合格證明。
申報繳費人員減少的需提供:《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單位人員減少申報表》(紙質及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