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傷賠償十級怎么賠償?錢由誰出的?社保網(wǎng)小編整理如下
如果臨時工被認定為工傷十級,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可獲得下列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用人單位未為臨時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相關法律法規(guī)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相關部門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我國法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