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6月退休能參與今年養老金調整嗎?養老金調整范圍是什么?社保網小編整理如下
2023年預算草案中,已經切確今年適當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而近期,繼四川、河南等地表態調整養老金后,重慶也表示2023年要繼續做好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工作。這些足以說明2023年養老金上漲已經敲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又將會有所增加。
去年養老金的調整通告,其中就確定了調整范圍,指的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注意,這里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才可以參與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也就是在上一年度辦理了退休,而且領取到了養老金的人員。如果是在養老金調整當年退休的人員,比如說2022年養老金調整,你是2022年1月1日以后退休,那么就無法參與調整了。
不過,我們也注意到過去也有個別地方,曾經對于在當年1-6月份退休的人員,也允許其參與調整,比如說廣東在2020年養老金調整的時候,對于2020年1-6月份首次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也可以參與調整。不過我們看廣東2021年和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就沒有這樣的法定了。
也就是說,按照普遍做法和法規延續性來看,2023年養老金調整,預計仍然會面向在2022年12月底以前退休且領取到養老金的人員,2023年1-6月份退休的人員,則無法參與調整。那為什么他們也有機會獲得養老金補發?
養老金計發基數,因為對于上半年退休的人員來說,很多地方并沒有及時公布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而是先用上一年度的數據來預先計算待遇,等以后公布數據后,再進行待遇重算,并補發差額。這里主要是補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因為這兩項待遇的計算都要用到這個數據。
比如說江蘇,2022年是在9月份公布的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對于當年1月份以來退休的人員,就會補發養老金。
假設一位退休人員,工齡30年,養老保險繳費指數0.8,不存在過渡性養老金,在2023年1月份退休,當地還沒有公布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那么先通過2022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7500元來計算,基礎養老金等于7500*(1+0.8)/2*30*1%=2025元。
而如果當地在8月份公布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900元,那么就需要按新數據重新計算,基礎養老金為7900*(1+0.8)/2*30*1%=2133元,要比2025元多108元,顯然這位退休人員之前每月少發了108元,需要補發7個月,總共補發756元。
如果2023年養老金上漲確定的,預計是在2022年年底前退休且領取到養老金的人員,像2023年1-6月份退休的人,無法參與今年的養老金上漲。不過由于很多地方 沒有及時公布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他們可能在退休時沒有足額領取到養老金,到時也會面臨養老金的重算補發,也有機會補發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