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 = 參保職工本人終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 除 30天 乘 產假天數。其中,產假天數為生育津貼的發放天數,且不同地區的產假天數有所不同。比如說,北京的生育天數為128天,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個加15天。
舉個例子,某女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為6000元,產假為143天,則其可以領取的生育津貼=6000/30*143=28600元。
此外,根據相關部門法規,我國未婚已育女性辦理生育津貼,不需要結婚證等材料,并且部分城市沒有上班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比如說浙江省法規,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浙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簡單來說,浙江省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生育保險,并領取相關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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