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湖南養老金2022年最新消息調整,根據2022年7月1日消息,養老金調整如下: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2)在(1)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再增加1.4%。
(3)在(1)、(2)項調整基礎上,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
(4)在(1)、(2)和(3)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休(符合要求的人員)轉干,繼續按照要求發放相關解困標準。
(6)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方法和標準同上。
拓展知識:養老金發放的計算標準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乘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