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貼待遇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參保職工終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其中,產假天數即為生育津貼發放天數。目前北京市女職工生育嬰兒,在享受98天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基礎上,增加30天生育津貼。即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另外,如難產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下面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北京生育津貼2023年新規是什么
北京市女性職工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1】參保職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支付;
【2】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的,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3】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予以補支。
北京市女性職工領取生育津貼的方式:
生育津貼由參保人所在單位發起申領,單位將申報材料送至參保繳費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辦理。
北京市女性職工領取生育津貼的發放時間:
選擇用人單位發放的,單位于申領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貼款項,然后再支付給職工本人;選擇銀行代發的,生育津貼于申領次月15號發放到職工個人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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