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我國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的補貼,事實上每個城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金額都有一定的區別。
2022年7月1日,無錫市區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調整。執行對象為2022年7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無錫失業保險金2023年領取標準,那這個領取標準到底是多少?
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上限為2020元/月,下限標準為1613元/月。
具體標準如下:
1、繳費《10年,按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2、10年≤繳費《20年,按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3、繳費 ≥20年的,按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4、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失業保險金按最低標準(1613元)確定。
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均已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每滿一年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
2、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期限可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在領取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繼續申領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無錫失業保險金辦理條件
無錫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法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