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0年社保,還沒有領取養老金就去世了,是不是白交了?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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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在的退休年齡,社保繳納30年,一些人是可以,甚至已經退休了,比如說工齡滿30年的公務員可以申請退休,又或者是退休年齡為50歲的女性職工,工齡滿30年,一般也退休了。即便是還沒達到退休年齡的人,有30年的工齡,距離退休時間也近了,到時就可以領取終身的養老金待遇,這是讓人期待的。不過,如果在領取養老金以前去世了,養老金還能領取嗎?是不是白交了?一起來看看。
一、去世后,養老金無法再領取了,對于沒有領過養老金的人來說,會有點吃虧
對于工齡達到30年,還沒有領取到養老金的人來說,確實很遺憾,因為交了這么長時間的社保,是很不容易的,眼看就快要退休,享受養老金待遇了,卻不幸去世,很可惜。不過,家屬也不能代替去世的參保人去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但是,這樣的情況還是屬于意外事件的,概率很小,因為數據顯示,我國的人均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8.2歲,正常來說,大家參保后領取養老金,都是可以回本的(一般來說,領取10年左右的養老金就可以回本),不用擔心會吃虧。
像沒有領取養老金就去世了,生前交了30年的社保,那么如果按照最低檔次來繳費的話,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也應該至少有9萬元,而進入到統籌賬戶的錢更多一些,至少有13萬元,那么這些錢都會打水漂嗎?
二、去世后,社保繳費不會打水漂,家屬還是可以領取一些待遇的
參保人去世后,雖然無法領取養老金了,但是可以將社保個人賬戶里的錢退還給家屬,比如說工齡30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9萬元,這筆錢可以一次性退還給家屬的,當然已經進入到統籌賬戶的13萬元,就無法退給家屬了,這也是比較吃虧的地方。
但是,家屬仍然可以獲得一些待遇的,比如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不是因工去世的話,可以參照有關法規領取待遇。
其中,喪葬費費為當地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撫恤金跟工齡有一定關系,不滿5年的、按照3個月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發放,5年至9年的,發放6個月,10年至14年,發放9個月。工齡滿15年,每多一年多發放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像工齡30年,就可以領取24個月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假設當地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000元,那么喪葬費就是8000元,撫恤金為4000*24=96000元。加起來也有96000+8000=104000元。
這樣算下來,家屬獲得的待遇也還是可以的。此外,如果是屬于因工去世的話,喪葬費撫恤金等待遇就更高了,其中,喪葬費為6個月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且家屬符合條件,還可以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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