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是多久?
1.最低繳費年限調整。我市參保職工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男職工為30年,女職工為25年(以下簡稱“新的最低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含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本通告下發之日起至2025年年底,為調整過渡期。
2.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符合以下相關法規的年限,應當認定為職工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本地區職工醫保制啟動前符合我國和省相關法規的 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其他符合我國和省相關法規的繳費年限。
另外,省外轉入我市的參保職工,除最低繳費年限滿足男30年、女25年外,其中省內實際繳費不低于10年。
3.過渡期設置。本通告下發前已退休的參保職工, 繼續按照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0年的執行;本通告下發后在2025年12月底前退休并辦理補繳手續的參保職工,可選擇按照新的最低繳費年限或實際繳費滿10年;2026年1月1日起,參保職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按照男30年,女職工25年執行。
原執行法規:濟寧市關于全面加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通告相關法規,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實際繳費年限不低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