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領取需要什么條件?
失業保險領取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按照應該法律法定,工作人員失業后,只要符合3個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目前的有關法律法規法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
1、按照法定參加了失業保險,并且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失業人員;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并不是本人自愿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只要符合以上3個條件的失業人員,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能領多久
失業保險領取多久主要是根據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來確定的。
如果失業人員在失業前按照法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多只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如果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多只能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在10年以上的,最多只能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如果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需要重新計算,最長時間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領取哪些手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也是需要提供一些手續的。
根據法律法規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有關法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要及時辦理并提供相關手續。
按照有關法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勞動關系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人員應當及時理失業登記,因為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需要失業人員提供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
失業人員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的,失業,失業人員應該盡快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