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么?
A:借款人(含配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前連續正常6個月繳存住房公積金(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高層次人才引進為正常繳存1個月、新就業大學畢業生或引進人才為正常繳存2個月);
2、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個人信用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對個人信用的有關要求;
4、簽訂有效的購房合同,用自有資金已支付占購房總房款相關法規比例的首付款(房票、拆遷款不可用作首付款);
5、借款人未辦理過公積金貸款或前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間隔6個月以上;
6、以共有房產申請貸款的,其房屋共有權人須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親(直系血親共同購房貸款的,簽訂購房合同時產權必須按份共有);
7、貸款樓盤的開發公司必須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樓盤貸款協議。
注意事項:借款人購買第三套住房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