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溫州瑞安失業保險金每月標準是多少?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證其基本生活,浙江省對《浙江省失業保險》進行修改。8月1日起,修改后的《浙江省失業保險》正式施行。此次修改后,失業保險金標準將從所在地最低工資的80%提升至90%,自2022年8月起,瑞安失業保險金標準從每月1656元提高到1863元,上調207元。
新規對領金期限計算方式也做了調整,從第一年按每六個月計發一個月,一年以上部分8個月計發1個月調整為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滿六個月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提高了失業人員領金期限。
申領程序有什么變化?
新規在申領程序方面,刪去了原規中關于按月到經辦機構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南、按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等內容,增加了失業人員可以通過網上辦理申領手續等內容,申領程序更為便利。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按照相關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相關法規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證件和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也可以通過網上辦理。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從受理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