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養老人員失蹤養老金會停發嗎?不可以代領嗎?
退休人員失蹤的,在6個月內,退休待遇照發,從第7個月起停發退休待遇。其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的,酌情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直至法院宣告退休人員死亡,發給喪葬費及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救濟金。
失蹤人員重新出現,并經法院撤銷死亡結論的,補發和恢復其享受的待遇,但應扣還停發退休待遇期間,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和死亡待遇。
延伸知識:上海市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上海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內容主要包含三部分。
第一、上海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00元,其中包含了我國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第二、2022年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的范圍是:2021年底前已按法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第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2日前已按法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1300元同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