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員工共同繳納的,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直接進入到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而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使用的,不同情況下公積金的提取規則是不一樣的。那么深圳公積金提取比例是多少?跟著南財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深圳公積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1】租房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提取出來用于支付房租。租房提前的金額最高不能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若從未辦理過提取業務,則為初始繳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
【2】購房提取:購買首套房的情況下公積金提取額度是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以及購房的總價款的;購買二套房的情況下,公積金的提取金額是賬戶余額的6成。
【3】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直接提取出來償還房屋貸款。首套房月提取額不能超過實際的月供,一年一次還貸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個月的未提取額;二套房月提取額為申請月應繳存額的6成。
【4】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提取的額度為當月應繳存額*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若從未辦理過提取業務,則為初始繳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數。包括有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提取。
【5】大病提取:提取金額不能超過醫保報銷后的自費部分。
總的來說,深圳公積金辦理提取業務主要是對住房提取限制了相應的提取金額的。如果是銷戶提取的是沒有金額限制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公積金的提取業務之外,還有離深銷戶提取業務、戶籍遷出本市銷戶提取業務、死亡銷戶提取、退休銷戶提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