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說明
1、報銷比例:
一個保險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保證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
| 累計金額 | 賠付比例 | 備注 |
| 1.2萬元以上3萬元及以下 | 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一個保險年度內,每名參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金額。 |
| 3萬元以上10萬元及以下 | 65% | |
| 10萬元以上 | 75% |
2、起付標準:
符合大病保險保證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1.2萬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
》》》拓展:武漢新生兒醫保要求有哪些
參保條件:
新生兒(指一周歲及以內的嬰兒)正常參保繳費期限為出生90日及以內(含出生當天)。
參保材料:
由代理人攜帶——
1、新生兒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2、新生兒父母雙方的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證)原件;
3、代辦的還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辦理法規:
新生兒擁有武漢市戶籍或父母任意一方參加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并按相關法規繳費,且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新生兒在武漢市參加居民醫保時,免繳出生當年的參保費用,出生次年按武漢市相關法規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費(例如:2022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其監護人在為其辦理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或參保繳費)的同時,也要為其辦理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待遇享受期:
出生90日及以內辦理了參保登記或者參保繳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獨立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90日以后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或參保繳費的新生兒(1周歲及以內的嬰兒), 從參保登記或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