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是否隨時可辦理參保手續?如果在參保繳費期內漏保了還能補辦嗎?以寧波市為例:
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年度參保,按年度享受醫療待遇。符合參保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在參保(續保)繳費期內一次性辦理參保或續保繳費手續(新生兒、補辦人員除外)。
由于各種原因在年度參保(續保)繳費期內漏保的居民,可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中間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級醫保經辦機構補辦參保繳費手續,自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至同期醫保年度末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其中因下列原因補辦參保繳費手續的,自補辦的次月起(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個人繳費由地方全額資助的困難群眾自身份審核通過當月起)至當年度末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中斷次月起三個月內轉入人員。
本市戶籍年度內新出生嬰兒在出生次月起3個月內的參保人員。其中新生兒出生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跨醫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與下一年度分別為兩個獨立的醫保年度,均按全年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方可享受對應年度的醫保待遇。
年度中補辦參保繳費手續的人員,其人員類別按參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對應的年齡計算,其繳費標準及醫療費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等按本年度全年標準執行。
參保繳費窗口現場辦理限工作日工作時間。每個月27日以后為稅務部門業務關賬期暫停繳費業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