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申請失業保險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告》(人社廳發[2020]24號)法規,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憑社保卡或身份證件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失業狀態時,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失業保險的申領地點為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九江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有時間限制嗎?
《關于進一步加快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告》(人社廳發[2020]24號)法規:“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根據上述法規,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你和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且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會影響就業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失業保險金是單位和個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金義務后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的一項保證生活的基本權利。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是行使正當權利。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告》(人社廳發[2020]24號)法規,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